各访客卡用户: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访客卡应进行实名登记,且最长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建卡之日起满12个月止。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卡规范管理,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已办理完实名登记且在有效期内的访客卡,可正常使用。
2. 所持访客卡如在有效期内但未进行实名登记,请务必在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访客卡实名登记手续(须填写附表1,经所属单位审批后,到信息中心服务窗口进行实名登记)。从2019年5月1日起,学校将对未办理实名登记手续的访客卡做统一销户处理。
3. 2018年3月25日前所建卡当前已超期。若确有正当理由需延长使用超期(或即将到期)的访客卡用户,请于2019年4月30日(或到期前1个月)前填写延期申请表(见附表2-1),经所属单位审批后,至信息中心服务窗口进行延期办理;每次最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自信息中心办理日起算);也可由所属单位填写批量延期申请表(附表2-2),批量进行办理。自2019年5月1日起,学校将对超期访客卡做统一销户处理。
4. 若不再继续使用访客卡或所持访客卡在2019年5月1日后被学校统一销户者,可填写销户申请表(附表3-1),
经所属单位审批后,到信息中心服务窗口办理销户;销户办理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前,工作日9:00-16:00;2019年4月30日后,每周五上午9:00-12:00(学校工作日)。销户申请也可由所属单位填写批量销户申请表(附表3-2),批量进行办理。
特此通知!
北京化工大学信息中心
2019年3月25日
注意事项:
附表可在页面下方自行下载或到信息中心服务窗口领取纸质表格。
信息中心现场办公地点
东校区:图书馆外地下一层信息中心服务大厅
北校区:图书馆一层一站式服务大厅
西校区:访客卡相关事宜请到东校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