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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关于办理2014年机动车校园行(停)车证的通知
2014-03-26 供稿单位:保卫处

根据我校的工作安排,自2014331日起开始办理2014年度机动车校园行(停)车证,2013年机动车校园行(停)车证于2014415日作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4331日——414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二、**地点:

校南门治安科

三、收费标准:

按照《北京化工大学校园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试行)》(北化大校办发[2014]6号)文件执行(校园信息门户网站校内公文)

四、**对象

1.学校正式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和我校非正式在编人员(非事业编制和合同制)及配偶的机动车辆;

2.在校园内居住的非我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

3.在校内租借房屋的外单位人员的机动车辆;

4.车主为北京化工大学的公有车辆(持行驶证免费办理车证)。

一车一证,每个教职工最多可以办理两辆行()车证。

五、**须知

1.   行车证收费标准:学校正式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和我校非正式在编人员(非事业编制和合同制)(车主为教职工本人或配偶)以及在校园内居住的非我校教职工的第一辆小型机动车行车证收费300/年;第二辆小型机动车行车证收费1200/年;办理行车证的机动车适用于当日7时至23时。23时后,原则上按计时收费标准执行。

2.   停车证收费标准:我校在编的正式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和我校非正式在编人员(非事业编制和合同制)(车主为教职工本人或配偶)以及在校园内居住的非我校教职工可办理停车证,停车证收费1600/年。

    12项所需证件:校园一卡通(或合同、相关证明)、机动车行驶证(车主为夫妻的需出示关系证明)、《教职工机动车证申请表》,校内居住的还需持房产证明。

3.   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成人教育等各类住宿学校学生的机动车辆,一律不予****行(停)车证。各类住宿学校学生驾驶机动车来校,一律按照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居住区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0]2222号)文件的规定计时收费。

4.   在校内办公的非我校人员、企业、公司的机动车,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向主管部门(如:国有资产管理处、北京北化大投资有限公司、大学科技园等)申请,经主管部门校领导同意,保卫处批准后实行**办理,行(停)车证收费标准一律按1600/年。

    所需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非我校人员、企业、公司机动车证申请表》。

5.   除上述4款项外,原则上不予办理行(停)车证。如确因为我校工作、服务等原因需要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车辆,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由保卫处办理;

六、**程序

1、登陆北京化工大学保卫处(部)网站(http://www.security.buct.edu.cn/),下载《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机动车证申请单》《校内办公非我校人员、企业、公司机动车证申请单》如实填写;

2、持**相关证件和申请单到校南门治安科(电话:64435219)办理新证。

特此通知。

 

北京化工大学保卫处

201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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