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BUCT news

最新排行

最热排行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教职工首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2-04-11 供稿单位:人事处
 

各学院、部、处及校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保证师资队伍建设质量,根据《北京化工大学教师招聘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北化大校人发〔2010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学校将于4月份开展2012年度教职工首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加考核的人员包括2011101日至20121231日期间首聘期届满的事业编制教职工(不包括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的首聘期考核工作遵照其它规定执行)以及201111日至931日期间首聘期届满但未参加首聘期考核的事业编制教职工。2012年度首聘期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程序和要求

1.基层单位考核: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填写《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首聘期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详见附件2),并准备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初次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考核组织形式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学校考核: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向学校教师招聘和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述聘,由委员会对参加考核的教职工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考核结论。

3. 校长办公会根据委员会的考核结论,审议决定被考核人员是否续聘,并公示。

三、时间安排

1.420日(星期五)前,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初次考核,并将参加考核教职工填写的考核表纸质版1份以及考核表和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上报人事处。

2. 4月底,委员会举行教职工首聘期考核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一周另行通知。

35月初,校长办公会审议首聘期考核结果,并公示。

四、其它

1. 由于出国、借调、处于法定保护期等原因不能参加首聘期考核的教职工,须由本人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提交延期考核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后,报送人事处。

2. 首聘期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学校是否与被考核教职工续聘的重要依据,请参加首聘期考核的教职工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总结首聘期工作学习情况,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所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3、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精神,积极落实工作要求,组织本单位相关教职工做好首聘期考核工作,并不断总结经验,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附件:12012年度首聘期考核人员名单;

      2、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首聘期考核表

  3、附件证明材料及答辩PPT准备说明

 

联系人:马颖  刘广青

办公电话:010-64435710

电子邮箱:rencaiban@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