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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4-05-29 供稿单位:人事处

各学院、部、处及校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4〕15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倾斜。
各单位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
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地方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二、推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三、申报程序
此次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基层推荐、学校选拔的形式。学院申报人员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校机关和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委托所在学科领域的学院学术委员会代为评议推荐;学校学术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学校校长办公会确定学校最终推荐人选。
根据《通知》规定,2014年将遴选产生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00名左右,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我校今年可推荐1人作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原则上各单位可推荐人选候选人不超过1名。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选拔推荐人选,并于2014年6月16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1.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
2.候选人情况登记表1份。表格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见附件2)生成,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3.电子数据文件一份。文件由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
 
联系人:张放、刘传宇
联系电话:64434843-804、807
 
附件:1. 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2. 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北京化工大学人事处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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