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严的国徽,严肃的法庭,穿戴整齐的法官和法警,训练有素的检察官和律师,逻辑严密的举证,唇枪舌战的辩论……这些让人以为置身法庭的场景却发生在北京化工大学校园里。
审判长宣布开庭
12月4日,时值我国现行宪法颁布施行30周年,又是第十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文法学院法律系联合学生会用“模拟庭审”的形式举办了一场以“走进法庭”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模拟庭审现场
模拟庭审取材于真实案件:2012年4月至7月2日间,被告人李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证书》等资质的情况下,擅自为张某配制药酒治病,张某自愿接受治疗。7月2日,张某服用药酒后出现中毒现象,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系因服用的药酒中含乌头碱成份而中毒死亡。
公诉人宣读**书
辩护人为被告人辩护
随着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就坐,审判长宣布开庭,“被告人”被法警押上法庭,模拟庭审正式开始。在公诉人宣读**书后,公诉人和辩护人就案件的事实情况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依次对“被告人”为被害人配置药酒是否属于行医行为以及该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两个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紧扣法庭出示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发表公诉意见,辩护人则从“非法行医”行为的认定条件和因果关系两方面进行辩护,双方你来我往展开激烈辩论。“被告人”做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和审判员休庭商议,重新开庭后审判长作出宣判:“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
在对本次模拟庭审进行点评时,法律系副主任陈传法说,模拟庭审是法律教学的重要实践环节,有助于参加活动的同学更为深刻的理解法律条文,同时也为现场观众展示了刑事诉讼的庭审程序,使大家对涉及的刑事犯罪有较为全面的认识。“模拟庭审过程中双方举证质证细致入微,法理应用、证据判断均很准确,辩论过程有理有据、逻辑严密,非常精彩”,他对同学们的表现非常满意。据悉,参加此次模拟庭审的部分同学曾经在第四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中获得三等奖。
王同奇副书记讲话
校党委副书记王同奇兴致勃勃的观看了模拟庭审活动,对参加模拟庭审的同学给予肯定。他说,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国家建立健全了基本的法律体系,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前不久闭幕的十八大再次将依法治国、提高全民族的法制意识、公平正义等方面做了进一步论述,希望法学专业的老师和同学们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要在校园里进一步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师生法制意识,使广**生学法、懂法、用法,为学校普法宣传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在谈到近期开展的系列普法活动时,文法学院副院长李素贞说,“今年开展的模拟法庭等普法宣传活动,更生动、更具有吸引力,同学们乐意参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她还表示,今后将和学校相关部门一起,举办更多集实践性、趣味性、专业性于一体的普法活动,切实提高广**生的法制观念。
合影留念
统战部部长任世雄,马克思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直属党支部书记刘玲,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姚庆峰,文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付国柱,法律系主任薛长礼、教师代表,以及80余名师生观摩此次模拟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