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评审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学院或博士生导师推荐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并于本月2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研究生院招生办,望相互转告。
附:
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工作,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 录取程序
1、 有学院或博士生指导教师推荐提前攻博硕士生候选人。推荐标准:入学不满两年、尚未完成硕士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英语六级,硕士生课程成绩优良(GPA>3.33),论文研究工作或准备工作有一定进展(已有SCI文章发表或被接受者优先),自愿在本小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2、 候选人应想学院递交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并承诺在取得本校博士学位以前不离校工作、不转校学习。
3、 提前攻博候选人一般应为博士生导师所指导的硕士生;非博士生导师的研究生,必须导师同意,由博士生导师同意接收。
4、 由研究生院(筹)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考核,确定提前攻博研究生录取名单。
二、 学习年限
提前攻博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自硕士生入学之日起计算。
三、 培养方式
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根据培养工作需要,可选聘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职称的教师若干名成立指导小组协助指导博士生工作。
提前攻博研究生中途放弃学业,按硕士生肄业处理。
四、 培养方案与培养计划
提前攻博研究生按硕士、博士两个阶段贯通的模式培养,不须经过硕士论文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提前攻博研究生按一级学科口径培养。
培养提前攻博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应制定提前攻博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研究方向;(2)学分要求;(3)课程设置;(4)必修环节。
培养方案由院学位委员会制订,由研究生院批准执行。
硕士生被录取为提前攻博研究生后,应在导师指导下重新指定培养计划,包括下列内容:(1)研究方向;(2)拟修课程科目及时间安排;(3)学术活动及实践环节安排;(4)暂定论文选题。
五、 博士学位的学分要求
提前攻博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要求不低于65学分,其中:
1、 课程不低于3**分,含>=25学位课学分,>=14非学位课学分。学位课学分中含马克思主义理论课4学分,外语课5学分,专业学位课>=16学分。
2、 开题报告:2学分
3、 项目建议书(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攻关项目申请格式书写论证报告)2学分
4、 综合考试:2学分
5、 学术活动:2学分
6、 实践环节:2学分
7、 学位论文:16学分
六、 课程要求
1、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学习硕士阶段的“自然辩证法”及博士阶段的“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两门课,考核方式为结合两门课程撰写专题论文一篇,通过“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的主讲教师的考评,记4学分。
2、 第一外语:分为基础(3学分)、视听(1学分)、专业(1学分)三部分。基础部分要求通过学校设置的博士毕业生考试。硕士阶段外语基础部分免修者,视为通过外语毕业考试,成绩记为优秀;硕士阶段视听课通过者可视为取得视听部分成绩;专业部分由导师负责指导学习及考核。
3、 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6学分(5XX以上),其中6XX以上课程不低于6学分。5XX水平的课程在所在一级学科各硕士专业培养方案所列学位课程中选择,6XX以上水平的课程在所在一级学科各博士专业所列学位课程中选择。
4、 非学位课(5XX以上):不低于14学分,其中跨一级学科选修课程不低于6学分。第二外语视为跨一级学科的课程。第一外语非英语者必须选英语为第二外语;第一外语为英语者可免修第二外语。
七、 必修环节
提前攻博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要参加至少14次学术活动,其中含本人作学术报告两次。考核办法同普通博士生。其他必修环节的要求均同普通博士生。
八、 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要求:应有4篇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或被接受。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三个一级学科的博士生至少应有2篇用外文撰写并发表在SCI刊物上;其他学科的博士生至少应有1篇用外文撰写并为SCI或EI收录。其他要求均同普通博士生。
九、 其他
本暂行规定中未涉及的事项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200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