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记者江晓)被告人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由单位出资购买的国有房屋擅自出售,究竟是正当处分所有权的合法行为?还是无权处分的民事行为?亦或是构成贪污的犯罪行为?

模拟庭审现场
“现在开庭!”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审判长庄重威严的声音响起,全场一片肃静。12月2日下午,为迎接第13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由文法学院师生举办的北京化工大学“12•4普法宣传活动——模拟庭审”在北校区多功能厅举行。
当天审理的“张永鑫涉嫌贪污案”,既涉及到刑法的贪污罪,又涉及到民法的物权问题,是一起民刑交织的复杂案件。模拟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张永鑫能否以“贪污”论罪展开了激烈辩驳。现场庄严肃穆,合议庭公正严谨,庭审环节严谨有序,控辨双方辩论激烈,为师生奉献了颇为真实的庭审过程。
“为了让庭审过程更加真实,我们想尽各种办法,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备齐了法袍、法槌、法警服和国徽等庭审所需物品,”指导教师张慧霞说,“参加模拟庭审的同学们中大部分参加过北京高校模拟法庭大赛,有实战经验,这次在台上的表现很出色。”
休庭合议期间,观摩庭审的同学还与参与庭审的“法官”、“检察官”、“辩护人”进行了现场互动,就“酒桌上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的效力是否相同”、“物权公示的效力”等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
“我很享受这个过程,也很珍惜每一次担当‘法官’的机会,”模拟庭审的法官孙学霏同学已经参加过多次模拟庭审活动,“这不仅能够进一步巩固专业知识,而且让自己具备了一定的实战经验。与书本知识相比,对庭审过程驾驭和应变能力的积累更重要。”
现场的观众同学也感觉很有收获,他们表示,这种以案说法、以庭审进行法制宣传的普法形式新颖、直观、形象,更易让人接受。通过庭审模拟,同学们不仅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而且通过亲历刑事一审普通程序的全过程,对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了更加感性的认识,增强了法律意识,培养了法制观念。

陈传法副教授进行点评
文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陈传法对模拟庭审作了专业点评,与参加模拟庭审的同学们对部分环节、细节进行了进一步讨论,他希望同学们要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现场应变能力的提升。他还结合案件,对当前社会中为了规避法律和政策,房产名实分离、假离婚、签订阴阳合同等案例带来的危害作了分析,他说,“任何规避法律的行为,固然可以满足眼前的一时需要,但从长远看,当事人往往要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最终可能会得不偿失。”

李素贞副院长讲话
文法学院副院长李素贞对本次活动中指导老师及参与同学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对同学们展现出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和法律素养予以充分肯定。最后,她希望同学们珍惜大学时光,努力学习,提高法律综合素质,为实现“依法治国”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合影留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