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文,公布2012年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立项单位名单。我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基地被评为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单位。至此,我校已获批准建设3个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2012年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2〕261号)精神,市教委组织开展了2012年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立项评审工作。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市教委审核等程序,最终认定46家单位为2012年北京高等学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单位。我校“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基地名列其中。
我校将以校外人才培养基地作为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校外实践教学资源,在建设时间内,积极建立校企协同育人的新机制,进一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