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1日,第四批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授牌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西藏大厦隆重举行,北京市副市长洪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我校被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第四批“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
2011年3月,经朝阳区知识产权局的推荐,我校正式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递交了“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申报书。自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认定工作启动以来,历经材料编制、初步筛选、现场答辩、社会公示等环节,期间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周砚副局长等领导还亲临我校进行了考察,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经过对专利创造能力、专利管理体系、专利运用能力、专利保护能力等方面认真严格的综合评审,从全市百余家申报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的企业、高校、院所中认定了40个企事业单位为“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获得这一称号的企事业单位将获得北京市专利资助方面的优惠政策扶持。
“十一五”期间,我校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增长迅速,共申请中国专利1498项,其中发明1398项;授权专利537项,其中发明467项。2011年我校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再创新高,申请中国专利475项,其中发明专利459项;授权专利310项,其中发明专利275项。目前,我校共拥有有效授权专利700余项,发明专利占86%。此次被认定为“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是自2007年获得 “北京市专利试点先进单位”称号以来,北京市对我校自主创新能力和专利工作的又一次肯定。今后我校将借助示范单位这一新的发展平台,从知识产权取得、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全面入手,把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推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