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法学院“读书会”积极筹备下,2009年10月28日晚6:30,邀请最高人民法院肖峰法官在逸夫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为我院本硕学生举办学术沙龙,主题为“劳动合同法的创新和理解适用”的。沙龙由文法学院何国华副教授主持。
首先,肖法官从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旧法的漏洞谈起,介绍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从1994年《劳动法》到2007年《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扩大,介绍了《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从《劳动合同法》制订过程中征求的意见之众(19万)、劳资双方利益的博弈,谈到这部法律的立法倾向:优先保护劳动者,体现实质公平主义。这些都体现了《劳动合同法》的创新性。
其次,肖法官就《劳动合同法》在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介绍。比如,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的事项(“三日”——劳动合同签订之日、用工之日、劳动关系建立之日的区别及区分的意义、约定权利应当书面确认等),用人单位的义务(主动告知义务、简历职工花名册等),作为劳动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证据的取得等)。肖法官语言生动、幽默,充满智慧。
学术沙龙也吸引了全校众多同学,整个学术报告厅座无虚席。在互动环节中,肖教授一一解答了同学提出的问题。此次学术沙龙对文法学院及在校生来说,无疑是一次入职前的“培训”,它为同学们成功求职、权益保障加大了砝码。整场学术沙龙在掌声中圆满结束。(文法学院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