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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防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非典疫情反复,实现可持续控制,加强长效管理,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北京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和《北京市教育系统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的要求,总结我校防控非典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构建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非典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继续宣传普及非典防控知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学校公共卫生水平,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日常监测,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发现可疑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2.分区负责。非典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学校统一管理,分校区负责。东、西、北三个校区由3位校领导对非典防控工作负全责,学校防控非典领导小组对全校的医疗卫生资源统一指挥调度。

3.信息畅通。严格信息报告、审核、发布制度,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校内疫情及相关情况与动态的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发布工作;保证校内上、下级、学校与各校区之间,学校与各上级部门和市、区医疗防控领导部门之间信息畅通。

4.快速反应。建立2级预警机制和病人救治转运快速反应机制,做好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疫情,反应快速,处理及时。

二、组织机构

1.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学校防控非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全面负责学校非典防控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北京市教委和教育部的非典防控工作预案制定学校的非典防控工作预案;

(2)建立健全非典防控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3)检查督促全校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非典防控措施;

(4)组织开展对全校师生的卫生宣传教育;

(5)建立每日学生缺课登记制度,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

(6)及时了解学生和教职工身体状况,发现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者,要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7)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的消毒隔离工作;

(8)及时向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及各级卫生防疫部门汇报学校非典病例发生情况。

2.校防控非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学校非典防控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办公室设在校办(成员名单见附件)。其主要职责是:协调指挥学校的预防、处置与控制工作;安排相关值班;搜集整理疫情,掌握师生情绪,及时沟通、报送、发布信息;负责全校防控工作的具体组织与管理。

3.校防控非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防控非典工作督查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学校防控工作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4.根据学校三区办学的现实情况,各校区设非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校非典防控领导小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具体、全面地负责本校区区域内的防控工作。各校区应制定本校区应急预案。

5.各党总支书记是本单位防控非典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负责领导本单位的防控工作,制定、落实本单位的非典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6.建立和完善学校与各单位应急指挥体系。在做好日常防控非典工作和应急工作预案的同时,以学校、各校区和各学院、各单位两级非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基础,建立相应的指挥体系。一旦疫情发生,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负责全校非典防控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指挥。

三、日常防控措施

1.由党委宣传部牵头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非典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防控非典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改变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陋习,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充分依靠“爱卫会”、“红十字会”、“学生伙委会”、“宿管会”等群众组织,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形式,宣传、讲解预防非典等呼吸道传染病知识和学校非典防控工作要求。

2.校医院设立“发热筛选门诊”承担对学生和教职工的发热情况监测与排查工作。校医院主任是负责人。东、西、北三校区校医院(室)门口设体温监督岗,对体温异常(体温达到或超过37.5℃)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要安排诊断经验丰富的医生接诊,必要时由校医院主任和接诊医生等会诊后,联系120急救中心送指定医疗机构诊断。校医院要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有关医护人员要按照消毒隔离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自身的防护,防止交叉感染。

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及可疑情况时,都应及时向校非典防控工作办公室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后勤服务集团等单位要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阅览室、会议室、机房等公共活动场所保持通风换气。

5.校内建筑工地要进行规范管理。基建处要督促施工部门对聘用人员实行体检和健康监测制度;协助改善施工人员的居住条件。

6.临时务工人员由其聘用单位负责落实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和健康监测制度,保卫处负责监督。

7.保卫处要加强学校门卫制度,平时要求师生出入校门出示证件,外来人员要进行登记。必要时在校门口设立体温监测岗。

8.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各学生班班长要做好因病学生情况的登记并报所在学院。各学院教务干事负责本学院学生因病缺课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并进行追访,及时确认病因和病情;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人异常增多,要及时向学校非典防控工作办公室报告。

9.采取积极措施,组织师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师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确保学生每天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

10.在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中,要列支一定数量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项经费。

四、疫情分级与响应程序

根据北京市及本校非典病例的发生数、疫情播散速度及流行趋势,将疫情划分为2个预警等级。

1.学校二级预警:北京市出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市防治非典型肺炎联合工作小组决定启动三级响应。

2.学校一级预警:本校出现1例疑似病例或北京市政府和北京市防治非典型肺炎联合工作小组决定启动二级响应、一级响应。

本校非典疫情预警与响应程序是:学校非典防控工作办公室提出本校预警报告,经学校非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报校党委批准,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变更与结束应急响应的程序与启动应急响应的程序相同。

在外省市进行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的学生,在当地发生疫情时,按照当地要求进行防控或就地隔离观察。

五、疫情应急响应

(一)二级响应

1.组织领导体系

在校党委领导下,设立非典防控工作指挥部。由校防控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全校防控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指挥,向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市委教育工委和校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指挥部设在校办。

指挥部下设联络组、防控组、督查组、宣传组等。联络组组长由校办主任兼任,党办主任兼任副组长。防控组组长由后勤服务集团总经理兼任,学工办主任和保卫处处长兼任副组长。督查组组长由后勤办主任兼任。宣传组组长由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任。各组职能如下:

联络组:承担指挥部办公室职能。负责安排24小时防控非典值班,组织协调防控工作,起草文件,制定工作方案,收集、汇总和报送疫情信息,对外联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防控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防控措施。负责收集、统计、储备防控工作物资,配合各级防疫部门开展流调和应急处置工作,实施校园封闭管理和各种隔离、消毒等措施。

督查组:配合各级卫生专业执法部门对学校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实施的各项防控非典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将督查结果向指挥部报告。

宣传组:负责通过各种媒体对全校开展防病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防控非典的动员工作,加强思想稳定工作和舆论导向;经指挥部批准,在校内发布各类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

2.防控措施

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坚持和强化日常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信息报送系统和非典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学校各单位每天上午9时向学工办、人事处报告学生、教职工前一日上午8时至当日上午8时体温监测情况。在校外实习的学生,由带队的教师负责进行体温测量,并按时报告学校。离京教职工由所属单位指定专人联系,督促他们坚持自测体温,并每日报告学校。对暂停上学或上班、在家休养人员,其所在单位要保持与他们的联络。学校防控非典工作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每日上午10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本校疫情发展、变化情况。

(2)对体温达到或超过37.5℃的人员,要及时送入医院进行发热门诊筛查,并登记、报告。校医院加强门诊空气流通和消毒防护工作。重视发热病症的诊断。对可疑患者的转诊流程进行全面检查,落实责任人。

(3)密切追踪、监视疫情变化,对重点部位和高危人群的防控措施进行检查。

(4)师生员工外出活动要进行记录备案。校门严格执行凭证件进出制度,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采取进门登记、出门交回执的措施。

(5)校内建筑工地设专职卫生监督员,督促、检查体温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6)学校组织或参与的大型活动(500人以上)须经北京市教委批准。

(7)检查全校建筑通风换气状况,重点部位实施必要的消毒措施。根据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的要求实施防控措施。

(二)一级响应

1.组织领导体系

在校党委领导下, 设立非典防控工作指挥部。由校防控非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全校防控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指挥,向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校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指挥部设在校办。

指挥部下设联络组、防控组、督查组、宣传组等,各组负责人及各组职能与二级响应相同;东、北、西校区分别设立由3位校领导牵头的指挥分部,同时建立相应的下设机构;各学院、校直属机构设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防控应急工作小组。

2.防控措施

除隔离控制的疫情发生地点和人群实施分级隔离控制措施外,全校其他单位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坚持和强化二级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适时调整非典防控政策,并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校内发现可疑病例后,其所在单位须在30分钟内将简要情况报告校防控非典工作办公室。校医院要做好留观工作,并通知本校区所在市区疾病控制预防中心(CDC)到现场进行处理,配合做好对疫情地点、场所和人群的隔离控制工作。相关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和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2)设立24小时值班和疫情监控网络,实行监控信息定时报告制度,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各级信息报送人员要将有效通讯联络办法报校防控非典工作办公室。

(3)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根据其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直至采取停课措施,但应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

(4)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学校各部门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如集会、讲座、舞会、演出等。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进行相应调整。不得安排教师外出参加大型教学、科研活动。

(5)在校学生中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对其所住公寓的楼层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同一公寓楼内发现2例以上临床诊断病例,对整个公寓实行隔离控制。

(6)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校外人员和车辆非经批准不得进出校园。制发专门出入校门证件。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学生未经批准不得离校。学生必须离校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离校学生的健康状况要及时了解,并纳入学校疫情监控和信息报告范围;离校后又返校的学生,必须进行隔离观察。

(7)师生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测量体温并记录、报告。对体温异常者应指定专人追访,直至异常消除。

(8)每天定时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阅览室、会议室、机房等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消毒。

(9)餐饮服务人员工作时必须戴口罩,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公用餐具的消毒。

(10)设立校内临时隔离区。对与非典患者或疑似者有密切接触人员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对被隔离人员的学习、工作、生活要做出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