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的安全和“非典”防控工作,现将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补充通知如下:
1.持有本校“机动车辆通知证”的机动车辆出入校园时,其司机及车内乘座人员均须持有本校近期核发的出入校园有效证件,否则一律不得出入校园。
2.本校教职工(含家属等人员)出入校园的有效证件一律不准借给他人使用,对借用的证件一律由门卫暂扣,交学校“非典”防控领导小组严肃处理。
3.外来人员(含临时工)的出入证暂停使用,外来人员(含临时工)出入校门凭经校“非典”防控办批准由保卫处发放的新出入证出入校门。
4.对不按规定出入校门、无理取闹者,校“非典”防控领导小组将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校“非典”防控 领导小组
200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