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北京市已全面开展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以朝阳区为例,采集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起开始,至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为了方便我校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对采集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
1、退役军人到哪里进行信息采集?
退役军人本人只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办事大厅登记即可。户籍在北京化工大学的采集地点为和平街胜古庄社区居委会。具**置在和平街胜古庄社区居委会皇姑坟2号楼南侧平房,联系人刘彪,联系电话64427641。
2、哪些属于登记对象?
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5)复员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残疾军人;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上述采集对象既包括已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也包括未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
3、登记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退伍证、转业证、离退休证(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伤残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4、退伍证等材料丢失了,怎么办?
退役军人退伍证遗失的,以退伍档案中《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可到档案保存单位复印《退出现役登记表》,并由档案保存单位盖章);退伍档案也遗失的,身份为农村籍的退役人员由村、社区出具相关证明后予以登记。身份为城镇籍退役人员可提供证明退役人员身份的证件如《军人伤残证》或由武装部、原部队开具证明。
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为上述几类需要采集信息人员,材料丢失者可到东区办公楼327人事处开具证明;在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材料丢失者,可到东区办公楼406档案室开具证明。
5、身份证和户口本户籍地不同的如何处理?
信息采集系统的户籍地是在读取身份证信息时自动生成的身份证所记载的户籍信息。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对象户籍地发生了变更造成的。信息采集时可以看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办理时间,时间在后的为最新户籍信息,可以此为准修改户籍地。但这样会增加采集工作人员工作量和难度,为提高工作效率可暂以身份证信息为准,信息采集第二阶段时可通过部门数据共享予以修改完善。
由于每个地方开展情况不同,具体要求以户籍地所在街道为准。
北京化工大学人民武装部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