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规定:“本市对驻车换乘停车设施和道路停车实行政府定价”,“本市对其他停车设施实行市场调节价,可以根据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等因素自主定价”。 同时规定,“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满一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一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
经北京市发改委备案审批同意,从6月1日起,我校临时停车费调整为:
小型车:2元/10分钟;大型车:4元/10分钟;
(以10分钟为一个计时单位,白天和夜间收费一致)
教职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和出差,请务必提前在系统上提交夜间通行和出差通行申请。未提交申请的教职工,则按临时停车进行收费。
同时,因近期东区道路及地下管网改造,施工涉及范围广,为保障学校教工停车,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定于6月4日至7月31日,校园禁止无学校车证车辆进入。各单位公务来访车辆务必通过微信企业号公务来访申请系统审批,未经审批的校外车辆不可进入校园。
在道路及地下管网施工期间,请各位老师停车不要占用消防通道,也请老师留好挪车联系电话,近期准备出差的老师请务必留下备用钥匙以便挪车。东校区多项工程施工期间,倡议全校教职工绿色出行,践行“能行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驾”的绿色出行理念,共同努力减少校内停车数量,为全校师生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保卫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