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及校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安排和《“北京化工大学校长奖”评选办法》(北化大校人发﹝2015﹞18号),学校将开展2016年度“北京化工大学校长奖”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
1、“北京化工大学校长奖”是师生员工的最高荣誉,各二级单位的推荐工作应坚持先进性和代表性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办法》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2、学生候选人推荐工作由学工办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配合完成。
3、教职工、博士后候选人推荐工作由人事处牵头,科研院、教务处、离退休处、国际处配合完成。
二、推荐方式
1、全校师生可以自荐成为候选人,填写《2016年度“北京化工大学校长奖”自荐表》(见附件一)。
2、全校师生可以个人或者联名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填写《2016年度“北京化工大学校长奖”推荐表》(见附件二)。
3、各学院、部、处及校直属单位可以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填写《2016年度“北京化工大学校长奖”推荐表》(见附件二)。
请于12月1日前将《2016年度“北京化工大学校长奖”自荐表》或《2016年度“北京化工大学校长奖”推荐表》(纸制版和电子版)按推荐人员分别报送人事处或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刘佳、印红俊
联系电话:64434843-803、806
学工办联系人:解静
联系电话:64434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