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关于办理2015年机动车车证的通知
2014-12-30
供稿单位:保卫处
根据我校的工作安排,自2015年1月4日起开始办理2015年度机动车校园行(停)车证,2014年机动车校园行(停)车证于2015年1月19日作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时间:
2015年1月 4 日——2015年1月19日(工作日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二、集中**地点:
保卫处治安科
三、收费标准:
按照《北京化工大学校园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试行)》(北化大校办发[2014]6号)文件执行(校园信息门户网站校内公文)
四、**对象
1.学校正式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和我校非正式在编人员(非事业编制和合同制)及配偶的机动车辆;
2.在校园内居住的非我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
3.在校内租借房屋的外单位人员的机动车辆;
4.车主为北京化工大学的公有车辆(持行驶证免费办理车证)。
一车一证,每个教职工最多可以办理两辆行(停)车证。
五、**须知
1. 行车证收费标准:学校正式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车主为教职工本人或配偶)和我校非正式在编人员(非事业编制和合同制)以及在校园内居住的非我校教职工的第一辆小型机动车行车证收费300元/年;第二辆小型机动车行车证收费1200元/年;办理行车证的机动车适用于当日7时至23时。23时后,将按(京发改【2010】2222号)文件规定计时收费标准执行。
2. 停车证收费标准:我校在编的正式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车主为教职工本人或配偶)和我校非正式在编人员(非事业编制和合同制)以及在校园内居住的非我校教职工可办理停车证,停车证收费1600元/年;办理停车证的机动车适用于24小时停放。
第1、2项所需证件:校园一卡通(或合同、相关证明)、机动车行驶证(车主为夫妻的需出示关系证明)、《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机动车证申请单》,校内居住的还需持房产等证明。
3. 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成人教育等各类住宿学校学生的机动车辆,一律不予****行(停)车证。各类住宿学校学生驾驶机动车来校,一律按照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居住区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0]2222号)文件的规定计时收费。
4. 在校内办公的非我校人员、企业、公司的机动车,如确因工作需要,须向主管部门(如:国有资产管理处、北京北化大投资有限公司、大学科技园等)申请,经主管部门校领导同意,保卫处批准后实行**办理,行(停)车证收费标准一律按1600元/年。
所需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校内办公非我校人员、企业、公司机动车证申请单》
除上述4款项外,原则上不予办理行(停)车证。如确因为我校工作、服务等原因需要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车辆,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由保卫处办理
六、**程序
1、登陆北京化工大学保卫处(部)网站(http://www.security.buct.edu.cn/),下载《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机动车证申请单》《校内办公非我校人员、企业、公司机动车证申请单》如实填写;
2、持**相关证件和申请单到校保卫处治安科(联系电话:64435219)查验证件、交费办理新证(由于学校财务决算期至1月8日,故内部转帐的老师请12日后前来办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