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为落实中美两国政府达成的教育交流协定,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40名研究学者参加“中美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s Program,VRS),于2015-2016学年度赴美研修,项目经费由中美双方共同负担。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方针,结合人才培养计划,特别是紧密结合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计划择优推荐不超过5名候选人。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2、应是各学院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科研人员。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申请。
3、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4、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5、身心健康。
6、研究学者: 候选人年龄原则上在35-50岁之间(于1964年8月1日后、1979年8月1日前出生),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高级专业职务, 并能够从2015年9月开始脱离原单位10个月参加该项目。候选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研究学者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美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注※:其他相关要求请认真参阅《资助学科领域清单》(见附件1)(所申请学科领域必须在此19个学科领域之内)及《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申请必读(中英文)》(见附件2)
二、选拔程序和时间
1、个人申请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请参照《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见附件6)
四、项目评审日程安排
1、2014年8-9月: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通讯评审;
2、2014年11月中下旬:通过通讯评审的候选人在北京参加项目面试;
3、2014年12月:公布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名单;
4、2015年8-9月:被录取的奖学金获得者由美方落实接收院校后派出。【项目资格保留到2015年12月20日】
五、本项目申请人应能够离开国内学校10个月。录取人员在美期间以国内学校事务为由提出离美一般将不予批准(紧急情况发生除外)。请申请人在决定申请前认真考虑上述留学要求。
六、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本项目不受理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联系人:孟子超/许海军
联系电话:010-64442357
电子邮件: ctld@mail.buct.edu.cn
附件:1、资助学科领域清单
2、富布赖特研究学者项目申请必读(中英文)
3、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公派长期出国审批表(2014年版本)
4、基层单位意见
5、网上填写申请表指南
6、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
7、北京化工大学在职教职工公派出国管理规定
北京化工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二○一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