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9月26日,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了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并发表重要讲话。随后中央文明委召开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刘云山发表重要讲话,刘延东、刘奇葆等中央领导出席。北京市在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中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孙茂芳、贾立群、马虎、高铁成等4名同志被授予全国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王凤进、刘刚、于滨、张惠领、葛丽、商雨佳等6名同志获得提名奖。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领导讲话精神,营造“爱模范”、“敬模范”、“学模范”的良好校园风尚。根据北京市委教工委《关于开展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的通知》,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深入领会。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市领导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向全国道德模范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用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感召和激励全校师生,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育人氛围,为建设美丽校园,实现最美“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全校师生、教职工学习“全国道德模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单位可通过宣传栏、展板、简报、学习刊物等形式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引导,大力营造学习“全国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结合我校第十次党代会等近期工作重点,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学生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全国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要注重深入挖掘师生中的道德模范典型,用身边的事例教育广**生员工,不断将学习活动引向深入。
四、及时整理,总结经验。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整理学习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学习全国道德模范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推广,做好学习活动的汇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