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可持续发展人才梯队,是学校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对于加强和提高学校原始创新、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根据北京市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的通知》(京教工〔2013 〕11 号)和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北京高校“青年英才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3 〕250 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3年“青年英才计划”人选遴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结合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根据各类人才项目需要,依据选拔范围和条件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一、项目概况
“青年英才计划”自2013年开始实施,3年为一周期,在实施周期内对35岁(含)以下优秀青年教师给予重点支持,对入选“青年英才计划”的教师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通过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方式,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资助范围
主要资助青年教师进行以下工作:
(一)教育教学类项目:包括开展学科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材编写等能够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项目。
(二)科学研究类项目:包括开展学科研究、学术交流等能够提高青年教师科学研究能力的项目。
(三)社会实践类项目:包括到企业、社区、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实践考察、调查研究以及参加职业资格培训等能够提高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能力的项目。
三、选拔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思想端正,对教育教学工作满怀热情,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二)积极进取,有提升自身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的强烈意识,取得一定的教学和科研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三)来校工作3年及以上(本校博士后可计入来校年限),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推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申请书》,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各学院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师德、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进行评审,提出推荐意见,并将推荐人选材料提交人事处;
3、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
4、推荐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并上报。
五、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将推荐人选的《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申请书》一式2份,推荐人选名册1份,于6月17日(周一)中午12点前提交人事处师资科,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uecy@mail.buct.edu.cn。
六、相关说明
1、首聘期考核优秀的教师(综合排名前20%)和来校满3年的青年优秀后备人才将直接入选“青年英才计划”,不占各学院指标。
2、学校将根据申请书的相关要求对入选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按资金使用计划核拨下一年度经费;3年资助周期结束后,将对入选教师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青年教师日后申报北京市教委各类人才培养项目和科研项目的依据。
3、项目建设目标、内容、进度安排和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调整。
4、对于在项目申请、执行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终止项目资格并严肃处理。
联系人:刘传宇、薛春瑜 联系电话:64434842/4843-807、802
附件1:《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申请书》
附件2:推荐人选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