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现场
3月21日晚,文法学院在科教102举行“**副教授聘任仪式暨‘实习基地律师校园行’专题讲座”活动。马克思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刘玲、副院长李素贞、副院长姚望、法律系主任薛长礼、副主任陈传法,受聘教师——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铭、胡忠义、张志勤三位律师以及法律系的部分师生参加活动。
聘任仪式由陈传法老师主持。薛长礼老师介绍三位受聘律师的简历。学院领导为受聘律师颁发聘书,学生代表献上鲜花并为受聘教师佩戴校徽。李素贞副院长代表文法学院表达了对新加盟的三位律师的欢迎。她指出,盈科所在规模上是中国首屈一指的律师事务所。在2012年6月,盈科所即与我院正式签约成为法学专业的校外实习基地。此次盈科所三位律师的受聘,不仅弥补了法律系教学中实践环节的不足,而且真正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联合的理想办学机制,对于法律系的发展有着重大意义。刘铭律师代表三位受聘教师表达了对我院的感谢之情,并表示未来将为学生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自己的责任,不辜负学院领导的期望。
仪式结束后,刘铭律师开始为在座的法律系师生主讲题为“法律人的素养”的讲座。他以具有“贵族气质”的英国律师入题,讲述了中国律师自豪感和地位感的缺失。同时,他提出法律人应具有的四方面素养:第一、综合素质:强调法律人的社会性;第二、哲人素养:要懂得规律,有所信奉和敬畏;第三、理性素质:学会思考,做到清醒、冷静、清高;第四、平和素质:享受生命的过程。演讲中,他风趣幽默,旁征博引,不时结合自己的实务经验,即兴推荐了许多优秀的电影和书籍。同学们获益匪浅,掌声不断。同学们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向刘铭律师提问。刘铭律师一一作解答。陈传法老师为本次讲座作总结发言并再次表达了对三位律师的欢迎。
此次三位律师的受聘对于法律系乃至整个文法学院意义重大,不但有助于提高文法学院法律实践教学的水平,更促进了文法学院和律所之间合作交流的深度。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不仅领略了三位法律实务专家的风采,而且对“法律人”这一职业概念以及法律实务工作有了更为清晰地认识,纷纷表示在本次活动中深受教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