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201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方针和年度选派计划,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派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2500人。
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项目的选拔办法将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现将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申请条件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5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④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2.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2010年3月20日以后毕业),年龄不超过40岁(197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二、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重点选派领域为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四、外语水平要求
1.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2.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5.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五、申请办法
1、征得基层单位同意的推荐意见。教职工请填写《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公派长期出国审批表》(见附件1),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于2013年2月27日前由学院统一将《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公派长期出国审批表》,递交给人事处师资科,将于3月1日前向各学院反馈,并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候选人前往各学院领取师资科统一开具的《职称证明》。
2、在线填写申请书。申请人自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20日可登录http://apply.csc.edu.cn网站注册新用户(注意:旧账号的信息可导入新账号),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3、在线打印申请书一份,连同所需要提交的附件材料一份(需附目录,见附件2),按照顺序整理完毕后(曲别针固定即可)递交至人事处师资科(材料统一报送时间:2013年3月21日上午08:00—12:00)。
六、其它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时,既可以选择项目指南中已和基金委有合作协议的学校,也可以为任何本人自己联系的高校或研究机构(如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为国际一流大学,会增加批准率)。
2、申报国家公派全额资助项目如获得批准,在未来2年内派出即可。即申报2013年国家公派全额资助项目获得批准者,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派出即可。
3、申报教师类别国家公派全额资助项目时,须提供国外院校或研究机构的邀请信(附有国外合作导师电子签名的电子版邀请信即可)。请各位拟申报该项目的教职工提前联系国外意向院校。
4、PETS5英语考试的合格成绩可作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英语条件,且可作为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的免修条件之一,欢迎大家积极报考。2013年6月份的PETS5考试的报名时间约在2013年4月开始,届时请关注我校主页上发布的PETS5考试报名通知,或咨询相关报名点(北京市教育考试指导中心电话:010-64269988、北京语言大学电话:010-82303540、北京外国语大学电话:010-88817840)。
5、我校将在2013年3-6月邀请教育部指定语言培训中心在我校开设英语高级研修班,获得此研修班结业证书也可作为公派英语的合格条件之一。
6、2013年7月我们将继续发布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的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项目(除原有的访问学者、博士后等,还将增设“基础课教师”专项)。申报该项目的教工必须参加过当年的国家公派全额资助项目的申报并且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公派留学的合格标准。申报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项目的教工年龄不能超过45岁。
7、我校要求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晋升时,须具有半年以上出国留学经历(2011-2014年聘期刚晋升的教师如还未具有长期出国留学经历,须在2014年12月30日前派出国研修)。
欢迎广大教职工积极申报!
联系人:刘传宇 薛春瑜
联系电话: 64434842转807,801
附件1:2013年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公派长期出国审批表
附件2: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
北京化工大学人事处
2013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