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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安全工作的提示
2012-11-27 供稿单位:保卫处

年终岁末又进入火灾事故、盗抢案件的高发季节,根据公安机关指示精神和我校的实际情况,保卫处特提醒师生员工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案件发生的工作:

1、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抢劫、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安全意识,提高自身防范能力。
2、加强安全防范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学生公寓、实验室、留学生公寓等重点部位防火、防盗工作,对出入学生公寓、实验室等部位的人员要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学生公寓严禁校外人员留宿。
3、加强实验室的防火工作,教育学生严格实验操作规程,不擅离职守,不违规操作,下班及时拉闸断电,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寒冬季节风干物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相关单位要及时对校园内的枯草、树枝、树叶及其它可燃物进行清扫清除,确保校园防火安全。
5、公寓值班人员要加强管理,提高防火防盗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图书馆、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要加强安全管理,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巡视,避免**、遗失、火灾等各类安全问题的发生。
6、学生要加强个人贵重物品保管,特别是笔记本电脑、现金等,离开宿舍时,随手锁好宿舍房门,不要将房门钥匙借给他人使用。   
7、教学楼、图书馆、食堂、体育场等公共场所,师生员工不要用书包等贵重物品占座位,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防止**分子顺手牵羊。
8、实验楼、办公楼等房间内,师生员工不要存放现金,要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离开房间要锁好房门,拒绝推销人员进入房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拨打校园报警电话(64452110)。
 
 
 

校保卫处
201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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