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在即,学校保卫处治安科户籍接待办公室将全力为同学们服务,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办理时间另行通知),为顺利完成相关工作,现特根据毕业生就业的不同情况对户口迁移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户口留在北京。
1、直读本校研究生、博士生,不迁移户口,户口留在学校。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户籍接待办公室联系。
2、西部志愿者、村官,不迁移户口。户口留在学校,直到服务期满。届时请主动到学校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留校工作者,不迁移户口,户口留在学校。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办理解决北京户口的相关手续。
4、考入北京其他院校者,毕业离校时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请在入学报到时将此卡交给新学校户籍管理部门。
5、留京工作者,能解决北京户口,毕业离校时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请在入职报到时将此卡交新单位,落实北京户口。请关注何时能解决北京户口。如果不能解决北京户口,请再及时回学校改派。具体参照毕业生户口改派流程。
二、出国留学,户口不能留在学校。有两种选择,一是迁移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户口留京);二是迁回原籍。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北京语言大学,关于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请自行前往咨询。如果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因某种原因不同意收户口,则必须将户口迁回原籍。
2、迁回原籍者,持本校毕业生就业中心开具的证明,到户籍接待办公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到“户口迁移证”,请持此证回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三、户口迁往到外地。
1、考入外地高校者,毕业离校时领取“户口迁移证”,请在入学报到时将此证交给新学校户籍管理部门。
2、派遣到外地工作者,毕业离校时领取“户口迁移证”,请在入职报到时将此证交给新单位的相关部门。请关注何时能将户口落实。如需更换单位以及改迁户口,请及时回学校办理改派。具体参照毕业生户口改派流程。
3、二分,毕业离校时领取“户口迁移证”,请及时报到落户。
四、参军。
1、就业参军,参军分文职和现役。文职可以迁户口,按三方协议迁移户口。现役,不迁移户口,但需要注销户口,届时请持团以上政治部开具的现役证明信回学校注销户口。(就业参军者请与户籍接待办公室联系)
2、预征入伍,学校将户口暂时保留到当年12月31日,届时请相关同学及时回学校办理户口迁移证手续。
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户口迁移证是由本人随身携带,请千万要保管好。
毕业生户口由保卫处治安科户籍接待办公室管理
办公地点:东校区南门口西侧
联系电话:64434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