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第九期课题重点项目的结题验收
按照第九期课题立项的时间安排,请各承担第九期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于2012年6月21日之前上交结题验收表和相应成果证明材料,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将取消立项资格。
结题验收表及相应研究成果电子版发xuanchuanbu@mail.buct.edu.cn
纸质版结题表及成果材料,交宣传部。
二、关于第十期课题重点项目中期检查和一般性项目的结题验收
按照第十期课题立项时间安排以及《北京化工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北化大发文〔2009〕44号)文件要求,请各承担重点项目负责人于2012年6月21日之前提交《北京化工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课题重点项目中期检查表》;一般性项目的负责人于6月21日前提交结题论文和《北京化工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结题验收表》,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可延续到2012年年底,但不再批准该项目负责人第十一期新项目立项。
结题验收表及相应研究成果电子版发xuanchuanbu@mail.buct.edu.cn
纸质版结题表及成果材料,由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汇总后统一交宣传部。
三、第十一期课题立项的内容要求与时间安排
1、研究课题的申报、立项、管理和资助按照《北京化工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请课题组负责人填写《北京化工大学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课题申报表》,经学院分党委(党总支)及直属党支部初审后,汇总申报。
3、请在6月21日前完成申报。我部门将于近日将立项指南发至各分党委及直属党支部。
所有材料请务必于2012年6月21日前发送至xuanchuanbu@mail.buct.edu.cn,并提交纸质版材料。
联系人:魏长林
电 话:64434936
北京化工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2-6-8
附件:1、重点课题中期检查表;2、结题验收表;3、立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