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北京化工大学高等研究院开展工作的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高等研究院的科研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等事务。
一、应聘条件
1、本科学历须毕业于“211工程”以上院校;
2、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品德良好;
3、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化学、化工、材料、生物、环境等理工科专业背景;
4、具有较强和沟通、协调、理解和表达能力;
5、具有半年以上国外著名高校留学经历,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良好(能与国际专家用英语流利交流)。
二.应聘办法: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以word附件的形式,名称为“高等研究院-张三”)发到北京化工大学人事处 (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应聘高等研究院管理岗位”),初评合格后我们会及时通知现场面试。参加面试者应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和出国留学证明。应聘截止时间2011年4月15日。
联系人:刘广青
联系电话:010-64435710
E-mail: rencaiban@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人事处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