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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11年度教职工首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1-03-09 供稿单位:宣传部

各学院、部(处)及校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根据我校印发的《北京化工大学教师招聘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北化大校人发[2010]2号),学校决定开展本年度教职工首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加考核的人员指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期间首聘期届满的事业编制教职工(不包括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的首聘期考核工作遵照其它规定执行)。

二、考核程序和要求

1.基层单位考核: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填写《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首聘期考核表》(见附件1),由所在工作单位(学院、部(处)及校直属单位)进行初次考核并形成意见,考核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学校考核: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向学校教师招聘和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述聘(需准备PPT报告,述聘时间5-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职责、业绩成果、未来工作计划等方面),接受校级考核,由委员会对参加考核的教职工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考核结论。

3. 校长办公会根据委员会的考核结论,审议决定被考核人员的续聘与否事宜。

三、时间安排

1. 各单位请于2011年3月30日之前,将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填写的《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首聘期考核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递交给人事处。

2. 委员会将在4月上旬举行教职工首聘期考核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一周另行通知。

四、其它

请各单位遵照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相关教职工落实首聘期考核工作。

附件1:《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首聘期考核表》(教师版本)

附件2:《北京化工大学教职工首聘期考核表》(专职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版本)

附件3: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名单

联系人:任建军 刘广青

办公电话:010-64435710

电子邮箱:renjj@mail.buct.edu.cn

人事处

201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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