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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
2011-02-14 供稿单位:宣传部

根据上级警情通报和防火工作要求,为确保校园绝对安全稳定,预防各种刑事、治安案件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保卫处特向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提示:

一、根据春节后刑事治安案件高发的规律和特点,切实做好防盗、防诈骗等安全防范工作。

1、学生宿舍内,学生要加强现金、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保管。离开宿舍前,请务必将贵重物品锁入柜中并锁好宿舍房门,严禁将房门钥匙借给他人使用。

2、严防电信诈骗。任何陌生人通过电话、短信要求您对自己的存款进行银行转账、汇款的;发布中奖信息的;声称为您提供安全账户为您的存款进行保护的,请一概不要相信,防止受骗。

3、教学楼、图书馆、食堂、体育场等公共场所,师生员工不要用书包等贵重物品占座位。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防止**分子实施顺手牵羊等形式的**活动。

4、各实验楼、办公楼房间内,师生员工不要存放现金,要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离开房间要锁好房门。拒绝推销人员进入房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拨打校园报警电话(64452110)。

5、校园内机动车,驾驶员离车时,要锁好车门、车窗,车内不要放包和贵重物品。

二、切实做好校园烟花爆竹禁放和消防管理工作,杜绝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1、各单位一定要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校园内禁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明确要求任何时候在校园内都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在正月十五元宵节,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强对管辖的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值班、看守、巡查,坚决杜绝由校外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校园内火灾事故。

2、在正月十五元宵节之前,各单位要集中组织一次清理可燃物的工作,及时组织清理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楼道、屋顶、阳台、楼房前后等部位的堆积物、废弃物以及枯草、树叶等一切可燃物。

3、在校园内住宿的学生和居住的教职员工(居民)及校周边的居民,要严格遵守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按照《北京化工大学关于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的要求,坚决做到在校园不燃放任何烟花爆竹,并积极协助学校保卫部门做好校园的防火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祝全体师生员工新学期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学习进步、万事如意。

北京化工大学保卫处

2011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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