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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聘请短期外国专家校级普通项目的通知
2010-12-16 供稿单位:宣传部

各位教师:

我校自2010年设立“聘请短期外国专家校级重点项目”和“聘请短期外国专家校级普通项目”(以下简称“外专重点项目”和“外专普通项目”)以来,2010支持资助外专重点项目18项,2011年支持资助外专重点项目19项,平均资助额度3.5万元;支持资助外专普通项目60余项,平均资助额度为5000元。经过近一年的项目支持,有效提升了我校教师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我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以及教学、科研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将按照“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优先支持我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外专重点项目每年组织申报一次(每年的6月),外专普通项目每年组织申报两次(每年的6月和12月),此次为本年外专普通项目的第二次申报。

一、申报条件

1、聘请对象:拟来我校讲学或合作研究,对华友好,身体健康的外籍学者,来访时间在三个月以内。

2、工作时间:2011年度内来北京化工大学进行学术交流。

3、每位教师原则上每年的资助项目不超过1个。本项目不再重复支持获得“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海外名师计划”、2011年度“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资助支持的外专来访活动。

二、申报及批复方式

1、各学院组织鼓励教师申报,并填写《北京化工大学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申报表》(附件1),以学院为单位于2011年1月5日前送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2、来访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学者,申报教师除填写《北京化工大学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申报表》外,还须提供详细说明材料、教学计划或研究计划、被邀请学者同意来访并从事上述教学或研究的回复材料。

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于2011年初将评审结果通知各学院及教师并公示。

4、本通知及有关申报表格已同时登载于学校主页“信息公告”中,及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页(http://iecd.buct.edu.cn)上,可直接下载使用。

三、经费资助

(一)资助原则

1、鼓励学院组织多位教师分别就某个一级或二级学科构建系列学术交流、教学及科研合作活动。

2、优先资助能在暑期小学期举行系列学术讲座的短期外专项目;

3、优先资助国家重点学科;

4、优先资助国家重点实验室;

5、优先资助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有关重大项目;

6、优先资助境外一流大学及研究机构的学者或世界知名学者来访;

(二)资助标准

1、一周以内的项目申报,按600元/天•人标准资助;

2、一周以上的项目申报,在5000元/项目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经费资助额不按天数计算),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项目(需提交详细的讲学内容、合作计划);

四、项目管理

1、获得经费资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申报计划,不得更改聘请专家人选,不得更改专家讲学计划。如确需变更计划,需提前向国际处提出书面申请。

2、外宾来访前5-30天内向国际处提交外专来访申请。具体做法:登陆国际处主页左下角“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与合作信息平台”或http://iecd.buct.edu.cn/iecd/进行网上在线申报。登陆后点击“外专来访”中的“提交申请”,按说明逐项填写,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国际处工作人员收到申请后会尽快做出反馈,教师可再次登陆查看国际处的反馈信息。

3、项目执行完一个月内,项目执行人向国际处提交《北京化工大学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成果表》(附件2),及专家讲座文稿、照片等,办理报账手续。学校将对项目总结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按规定办理报账手续;未通过审核的项目,学校有权取消或削减项目资助额度。

4、 经费报销范围:项目经费原则上不能用于支付来访专家的国际旅费、外阜开销、讲课费或劳务费。特殊情况确需由我方支付上述费用时,邀请人要事先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出申请,获得学校批准后,方可向对方提供;否则,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不予报销或支付。费用支出必须是外宾来访期间的合理开销(如合理的食、宿、交通、游览等费用),并提供正式发票,不得报销与项目无关的其它发票。

5、为提高我校短期外专来访质量,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教师申报,完善布局,提高质量,计划管理,认真落实项目实施及外专来访安排、提高经费使用效率、讲求来访成效。

特此通知。

各学院外事秘书(助理)联系电话

化学工程学院: 党锋 64437356 dangf@mail.buct.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琴 64435852 qli@mail.buct.edu.cn

机电工程学院: 马艳娥 64417994 maye@mail.buct.edu.cn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何俊玲 64413467 hjling@mail.buct.edu.cn

经济管理学院: 李冬冬 64448681 lidd@mail.buct.edu.cn

理学院: 韩冬梅 64437866 handm@mail.buct.edu.cn

文法学院: 汪燕 64434887 wangyan@mail.buct.edu.cn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刘艳辉 64421335-802 liuyh@mail.buct.edu.cn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电话:

张静64434754 zhangjing@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0年12月15日

附件1:北京化工大学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申报表

附件2:北京化工大学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成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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