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学院、部、处及校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内出版物的管理,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严格规范内部发行报刊及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做好本单位现有内部刊物及连续性资料出版物的统计。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对本单位内部发行报刊及出版物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并做好现有内部刊物及出版物的统计工作(附表1)。
2、做好未登记备案的内部刊物及连续性资料出版物的报批工作。各单位内部刊物及出版物须在宣传部备案,统一分配内部刊号。对尚未在宣传部备案、尚未取得刊号的内部刊物及出版物,需报宣传部审批(附表2)。
3、做好已停止出版刊物及连续性资料出版物的销号工作。对于各单位已在宣传部备案、取得刊号的刊物及出版物,如果已经停办、停刊,相关责任单位需在宣传部销号备案(附表3)。
目前,已在宣传部备案、登记的内部刊物及连续性资料出版物有40余种(详见附表4)。请各单位据此核查,做好相关工作,并将相关材料(附表1、2、3)及本单位出版的2009年度内部刊物样刊一份,于11月25日前报送宣传部。
北京化工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