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毕业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在离校前应到网络中心办理校园网账号注销手续。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毕业生离校时需要办理校园网账号注销手续。办完手续后,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将在“离校单”上加盖“网络中心离校专用”章;
2.如果离校手续办理结束后,仍想继续使用校园网,请在办理注销校园网账号时提出保留账号的申请,网络中心将为其保留账号。欠费账号必须补缴所欠费用后,方可提出保留账号的申请;
3.所保留的账号将延期至2010.9.1,随后保留账号将自动全部注销。
4.提出保留账号的用户,请计划缴纳网络使用费,如有余额请在2010.9.1前到网络中心办理退费。
5.办理时间:
6月21日:(8:30至16:00). 化工学院、材料学院
6月22日:(8:30至16:00) 经济管理学院、理学院
6月23日:(8:30至16:00) 机电学院、文法学院、生命学院
6月24日:(8:30至16:00). 信息学院
个别有特殊原因未能提前办理的同学可在6月28日、6月29日(8:30至16:00).在图书馆六楼网络中心办理.
6.办理地点: 图书馆六楼网络中心
7.毕业生邮箱于2010.9.1自动注销
感谢同学们对网络中心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