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高办[2008]2号)精神,市教委经研究决定举办2009年北京市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由北京交通大学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举办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是为了激发大学生对物理实验的兴趣与潜能,使学生广泛参与到物理实践中来;在实践中培养、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促进物理实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大学物理实验教学的质量,为高素质人才培养奠定基础。
二、竞赛主题与内容
(一)本次竞赛共设4个题目(见附件1)。
(二)竞赛方式及要求如下:
1. 每组参赛选手限选其中一个题目在本校进行准备并完成全部实验。
2.实验物理原理明确,装置简便且易于操作,方法巧妙且手段新颖、有特色,现场操作规范,测量结果准确,陈述清晰,回答问题正确。
三、报名与参赛
(一)参赛条件
参赛对象为在校当年9月1日在册的本科大学生。
(二)报名方式
竞赛报名由各高校统一组织,每校限报4个队(论文组为2队或以上者,可报5队),每队不超过3名学生。
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16日。报名表(见附件2:表2)经参赛校教务处签章后由学校统一报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mengqy@mail.buct.edu.cn。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竞赛定于2009年11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交通大学举行。
五、奖励
竞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项,按4个题目分别评奖。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校报名联系人:孟庆云
联系电话:64433867
电子邮箱:mengqy@mail.buct.edu.cn。
有关竞赛文件和表格可直接从北京市教委高教处网站http://gjc.bjedu.gov.cn下载。
附件:1.2009年北京市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题目
2.2009年北京市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报名表
3.北京市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章程
4. 北京市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组委会名单
二〇〇九年四月五日
2009年北京市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题目
题目一:
用普通物理实验的方法和手段,测量光盘(CD-R、CD-RW、DVD等)的若干个物理参数(参数自选,需在10分钟内完成测量),竞赛测试样品由赛会现场提供。
题目二:
模拟输液瓶的液位测量及输液报警(模拟输液瓶的制作方法:去掉瓶底的2.5升饮料瓶;输液器从医疗仪器商店购置,液体为自来水或盐水)。
题目三:
学生在校期间完成的物理思想清晰,物理知识点明确的实验制作。
题目四:
学生在校期间完成的物理思想清晰、与实验相关的科研论文和教学论文。教学论文包括物理实验内容和方法的改进、现代测量技术在物理实验中的应用以及实验数据处理优化等。论文限3-5页,按《物理实验》期刊格式撰写。
北京市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北京市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竞赛的宗旨是为了激发大学生对物理实验的兴趣与潜能,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促进物理实验教学改革。
第二条 原则
本竞赛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竞赛的公益性、非盈利性。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组织委员会职责
1.审议和修改竞赛章程;
2.协商议决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筹集竞赛组织、评审与奖励所需的经费;
4. 审议每届竞赛的日程、竞赛题目和细则;
5.审批获奖名单;
6.审议秘书处提交的财务报告;
7.竞赛准备阶段到有关高校进行巡视;
8.议决其它未尽事宜。
第四条 专家委员会职责
专家委员会下设出题专家组和评审专家组,出题专家组负责竞赛出题,评审专家组负责竞赛的评审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出题的审核、评审标准制定等事宜,并对竞赛进行学术指导。
第三章 参赛资格和作品申报
第五条 参赛资格
参赛对象为在京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当年9月1日在册的本科大学生。
第六条 作品申报
竞赛每年举办一届,以高等学校为基本参赛单位,各学校按照组委会规定的限额,自行选拔项目后统一申报。
第四章 竞赛方式及程序
第七条 竞赛方式
预先公开竞赛内容与要求,选手组队在本校进行场外准备。原则上自带设备、器材和作品,于竞赛现场实验、展示和答辩的形式进行比赛。
参赛学校负责本校学生的参赛组织事宜,包括组队、报名、赛前准备等。
第八条 竞赛组织程序
1.组建出题专家组;
2.出题专家组研究讨论提出竞赛候选命题;
3.组委会研究讨论确定竞赛命题和竞赛通知;
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竞赛通知和题目;
5.参赛学校组织报名;
6.组建评审专家组;
7.参赛学生提交项目技术资料;
8.评审专家组对提交材料进行预评;
9.公布分组和赛场安排;
10.参赛选手现场竞赛;
11.评审专家组分组评审,提出奖励建议名单;
12.组委会审议获奖名单并进行总结,上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1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对结果公示后,正式公布获奖名单并组织颁奖。
第五章 评审与奖励
第九条 评审
由评审专家组根据作品的科学性、新颖性、实用性以及提交的材料和选手现场实验、展示、答辩等表现进行评审。
第十条 竞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奖项,获奖比例由竞赛组委会及评审专家组根据竞赛实际情况确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向竞赛优胜者颁发获奖证书。
第六章 经费
第十一条 经费来源
竞赛常规经费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拨款、承办学校资助筹集,必要时可以接受企业赞助。
第十二条 经费使用
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办公费、赛场及公用设备费、宣传费、出题与评审专家劳务费等。每年初组委会制定预算,秘书处管理、使用。年末秘书处向组委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第七章 宣传与交流
第十三条 建立北京市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网站,发布相关信息,交流竞赛经验、展示竞赛成果。
第十四条 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宣传海报的制作、发放等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修改权归竞赛组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