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龙卡联名卡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国管发〔2008〕18号),我校将在4月份集中为在职教工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1、联名卡功能:联名卡具有住房公积金定向提取功能,将作为公积金唯一的提取资金接受卡,办卡成功后,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时,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名卡储蓄账户中,并为下一步实施的“公积金按月提取”做好准备。
联名卡具有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功能,凭此卡可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任意一台ATM机及自助终端机上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月缴存额、本年提取额等业务明细情况。
2、联名卡优惠服务:免收年费;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首次办理联名卡免收手续费,以后因损坏、丢失等原因需换卡的,按有关规定收取补办卡手续费。
3、联名卡办理范围:凡我校在职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须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职工暂不办理(房产科会根据具体情况给出详细名单)。
4、联名卡办理办法:房产科同建设银行联系,领取相关表格及电子数据,并打印申请明细表;各学院、部门组织核对申请明细表,收集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8位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组织职工签字确认;房产科汇总相关资料并交经办网点办理。
5、注意事项:我校集中办理的时间为4月1日至30日,在此期间,银行不能办理个人公积金的缴存及提取手续,请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在5月1日后再来办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
200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