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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教育部2008年度聘请外籍教师计划的通知
2007-03-28 供稿单位:网络中心

各学院、部、处相关教师:

“聘请外籍教师计划”是教育部设立资助聘请外籍教师来部属高等院校工作的一项计划,所提供的经费是用于补贴所聘请外籍教师的交通、生活及工资等方面的费用。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2008年度聘请外籍教师计划的通知”(教外司专[2007]165号)文件精神,各部属院校需要申报2008年度聘请外籍教师计划。

2008年度聘请外籍教师的计划仍包括教育部重点资助项目、教育部普通资助项目及长期外籍教师(含语言类外籍教师和专业类外籍教师)聘请计划三个方面。

1、申报教育部重点资助项目时请优先考虑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和教学任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的申报。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是指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攻关计划、国家自然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及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课题以及与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高新技术开发、产学研结合的项目。教育部将根据各校申报的项目组织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评审,并据此确定予以资助的项目及经费额度。专家评审后未列入教育部重点资助项目的,自动成为教育部普通资助项目。

2、申报教育部重点项目应填写“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见附件1,可复印)。申请书中有关“原项目”的情况,必须提交原批准项目文件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3、申报2008年度的长期外籍教师聘请计划和教育部普通资助项目请填写“聘请外籍教师普通项目申报表”一份(见附件2),申报长期外籍教师聘请计划请在“项目名称”栏中注明“长期外籍教师”。

4、对各校所申报重点项目的评审工作,教育部仍将委托其下属的科技发展中心通过随机遴选的方式从高校专家库中选定项目的评审专家,采用通讯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教育部重点项目时,每个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含评估费)共计人民币500元。为了鼓励我校教职工积极申报,此费用仍由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支付。

上述所有申报材料除纸质文件外,还需提供电子文档。所有电子版文件,请登录北京化工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页进行下载,在“网站公告”栏查找关于“申报2008年度聘请外籍教师计划的通知”。

请各学院及相关老师于2007年4月30日前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子版e-mail至:Zhangjing@mail.buct.edu.cn, 或 hpgeng@mail.buct.edu.cn

附件:

1:教育部直属高校聘请外籍教师重点项目申请书

2:聘请外籍教师普通项目申报表

北京化工大学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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