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学位[2006]3号)公布了批准的第十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我校在此次评审中有如下学科、专业取得了招收和培养研究生以及授予学位的资格。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化学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环境工程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化学
控制科学与工程
轻工技术与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科学技术哲学
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基础数学
流体机械及工程
安全技术及工程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截至目前,我校已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24个(含自主设置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50个(含自主设置7个)。此次评议结束后,学科门类涉及哲学、法学、理学、工学、医学和管理学等6大门类,是近年来首次获得的重大突破。
(研究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