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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200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通知
2005-04-25 供稿单位:新闻网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年联发[2003]26号)、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200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我校的顺利实施,现制订本

实施办法。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在我校招募一定数量的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到西部12省(云南、贵州、四川、**、广西、陕西、甘肃、内蒙、青海、新疆、宁夏、重庆)以及湖北恩施、湖南湘西两个自治州的贫困县(以下称“服务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二、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志愿者招募条件

1、我校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定向、委托培养学生除外);

2、品行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奉献精神,具备志愿服务的思想;

4、以下条件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1)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的;

(2) 学生党员、学生干部;

(3) 服务期意向为2年。

(4)有志愿服务经历。

四、政策保障

按照***49号文和四部委《关于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凡我校参加该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以下政策支持:

 1.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每年7200元/人(在**服务的,每月800元/人,每年9600元/人),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入学前户籍所在省省会城市和服务省省会城市之间的距离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确定(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服务地为**、新疆、内蒙古的,另行确定),按年发放。

  2.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本人要求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在此期间,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服务期间,可**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 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 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6.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

  7.服务单位应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

  8.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我校对入选“西部计划”毕业生的政策支持:

  1、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报考我校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发放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项奖金”。

  3、对于经济困难的志愿者,减免校内无息贷款,由国家助学贷款的,给予贴息。

  4、学校对志愿者在服务地的就业创业和学习工作提供大力支持。

  五、工作步骤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负责,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以下称“项目办”),由团委和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志愿者招募和项目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统一部署,明确职责

4月中旬,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全面部署工作。

(三)发布消息,宣讲政策,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通过报纸、广播台、校园网等校内媒体广泛宣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通过召开毕业生动员大会等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向毕业生和广大青年学生宣讲有关政策,做好发动和动员工作。

(四)志愿者招募工作

  (1)报名时间。4月22日至5月10日,报名学生需登陆西部计划网站(www.xibujihua.org.cn)上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从可报岗位中选择3个意向服务岗位。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报名表。报名表交本人所在学院党总支盖章,于5月10日前将《报名登记表》交北京化工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校团委)。

  (4)审核。学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进行考核、预选。

  (5)5月11日,校项目办根据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选拔参加本项目的志愿者人选,报校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公示3天。公示合格后,报招募北京市项目办。

(6)5月31日前,北京市项目办组织初步入选的大学毕业生进行集中体检。

  (7)6月10日前,北京市项目办审核北京市志愿者名单,并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入录取意见;审核完毕,入选志愿者名单报全国项目办,并提交服务省项目办。

  (五)志愿者培训及上岗

1、培训地点、时间

志愿者携带《确认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地所在省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自7月23日开始,7月21日、22日为统一报到时间。服务省项目办应在6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培训报到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2、培训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教育和志愿服务理念培养;

(2)志愿服务管理条例、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介绍;

(3)志愿者安全、健康知识培训;

(4)心理卫生及保险知识培训;

(5)团队意识培训;

(6)志愿者典型事迹介绍;

(7)服务岗位专项技能培训;

(8)青年中心及基层青年工作介绍;

(5)服务地风土人情介绍。

3、培训要求

培训采用生动感人、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志愿服务理论的培训统一使用全国项目办编印的培训教材、宣传片。全国项目办对各地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注册

培训结束后,服务省项目办按照《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志愿者进行注册,组织宣誓、颁发注册证和胸章并办理青年志愿卡。

  (六)志愿者日常管理

1、志愿者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服务县项目办具体承担,协调服务单位落实志愿者服务岗位、食宿等后勤保障,解决志愿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同时,服务单位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对志愿者进行业务管理。服务省项目办对日常管理进行协调、督促,学校项目办及时了解志愿者有关情况并积极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2、全国项目办编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手册》用于志愿者日常管理、服务记录和考核。建立每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突发事件及时通报制度。

3、全国项目办建立志愿服务督导制度,聘请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新闻界代表组成“督导团”,巡回检查各地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等情况。

4、全国项目办建立网络平台,为志愿者的工作、生活、学习、交流和就业提供信息服务。

(七)评估考核

按照国际通行的项目评估标准,全国项目办制定《评估考核办法》,对项目实施产生的总体绩效、志愿者个人的服务业绩和各级项目办的工作三方面进行考核和系统评估。

1、志愿者服务期满,对其做出鉴定并存入个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证明。

2、对各级项目办工作的评估结果作为表彰和下一届项目实施的重要参考依据。

3、全国项目办汇总整个项目的评估成果上报国务院及有关部委。

六、专项行动

在实施好支教、支医、支农等专项行动的同时,继续实施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专项行动(700人),与全国远程办,教育部联合开展全国农村共产党员干部现在远程教育扩大试点工作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志愿者服务行动(约2000人),与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文化部联合开展“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者行动(200人),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者服务行动(500人),与司法部联合开展西部基层法律院住志愿服务行动(100人)。

学校项目办联 系 人:董振兴、范凡

学校项目办联系电话:64434941,64432942

北京化工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办公室

200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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