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以下简称《意见》)下发,适逢北京化工大学以落实院级教学工作整改方案,促进教学质量提高,构建与多科性研究型大学定位相匹配的本科教学体系之时,学校以学习贯彻《意见》为契机,在全校范围内组织了系列学习研讨活动。
接到《意见》后,校党委书记冯文林和校长王子镐十分重视,要求将文件印发给各位校领导、各有关部门、各学院,并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并组织贯彻落实。教务处在《教学通讯》上全文转载了《意见》内容,并组织了教务处、评价办和教学巡视员认真学习。各学院及职能部处先后召开研讨会,结合本学院本部门工作,具体研究和落实了如教授上讲台、实践教学、教材更新以及双语教学、师德规范以及学风建设等问题。
王子镐校长亲自主持了学校机关职能部处负责人会议。在会上王校长指出,《意见》有很强的现实性。随着我国加入WTO,高等教育将更加开放,我们的人才质量必然要接受市场经济更残酷的竞争和严格的检验,在高等教育1999年以来规模急剧扩大的情况下,学校规模与质量、发展与投入、教学与科研、改革与建设等方面矛盾日益突出,在这种背景下,教育部的《意见》是及时的,它不仅是教育部对高校提出的约束性建议,也是政府对社会效益做出的保证性承诺,从这个意义上讲,《意见》对于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意义十分重大。王校长强调,《意见》12条集中强调的就是质量,贯彻《意见》就要在学校事业发展的全局上强化“本科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主体和基础”的意识,充分认识抓好“本科教学是提高整个高等教育质量的重点和关键”。他要求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人事处要认真对照《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职称评聘等有关条例,财务处要重新计算和核定经费用于教学工作的比例,宣传部、工会等党群部门要做好《意见》的广泛宣传和教育工作,教务处要负责起草我校贯彻落实《意见》的细则,各部门都要在制度建设中以创新性的工作为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服务。会后形成了我校贯彻落实《意见》细则的基本框架。
王芳副校长主持召开了各学院院长、评价办负责人、巡视组负责人、图书馆馆长会议。会议明确了院长为各学院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并就贯彻落实《意见》与本科教学优秀校建设相结合达成共识,各学院将与学校签定本科教学建设协议书,结合各自特点保证至少拿出一项标志性成果。
在王芳副校长主持的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各位委员畅谈学习体会,纷纷表示《意见》使为本科任课的教师深受鼓舞,建议学校认真总结我校近几年以制度建设促本科教学工作的成功经验,研究和实行多样化培养模式,走出具有我校特色的本科人才培养之路。
孙宝巨副校长主持教代会主席团、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分委员会主席研讨会,将就进一步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意见》,以及制定落实《北京化工大学师德规范》进行讨论。
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我校贯彻落实教育部教高[2001]4号文件的细则——《北京化工大学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决定》(讨论稿),从学习宣传、领导责任、经费投入、师德师资、教学规划建设、学风与环境、质量监控等七个方面对贯彻《意见》做出了相应的决定。